校教字〔2021〕53号
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本科生实践能力培养,提升我校实践育人水平,实现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各类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吉林大学一流本科实践教学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校教字〔2021〕1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教 务 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