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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于:教务处 点击:

校教字2021〕103号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结构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完善本科生主辅修专业制度,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吉林省学位办关于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制定了《吉林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199


吉林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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