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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发表于:教务处 点击:

校发﹝2022﹞ 99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要求,按照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23年接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做好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学校制定了《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校内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吉林大学

2022年6月23日


《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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