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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教务处 点击:

校教字〔2023〕40号

校内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及《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21〕51号)等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抽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与内容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抽检工作分为校外抽检和学院自查两个环节。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抽检对象为各学院拟参加毕业答辩的2023届本科生。校外抽检对象按3%比例随机确定,抽检范围为涉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本科专业和班级;学院内抽检比例不得低于20%,自查办法可参考《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制订。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抽检将对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审查。

二、评阅抽检原则

1.本科毕业论文评阅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阅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2.校外抽检及学院自检的论文必须符合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不端检测合格标准,校外抽检论文的检测结果供同行专家评审参考,若超过检测标准按不合格处理。

3.校外抽检的论文,每篇送 3 位同行专家评阅,所有评阅意见均有效。

三、时间安排与要求

(一)校外抽检

1.5月15日—5月18日校外抽检论文准备阶段

学校发布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名单,学院根据名单通知到学生本人。抽检学生自名单公布之日起至5月18日24:00前,在“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将毕业论文PDF版(包括摘要、论文正文、参考文献、必需附件等)上传完毕并在系统内完成学术不端检测。指导教师须登陆系统在线审核学生提交的抽检论文,审核不通过的论文须学生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不合格论文,学生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5月22日-6月1日校外抽检阶段

学校委托校外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阅并提出意见。

3.6月2日-6月4日反馈及修改阶段

根据专家评阅反馈意见,学院组织相应学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

(二)学院自查

5月22日-6月4日期间,学院按通知要求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自查,并于6月5日16:00前将自查学生名单及自查报告上传至“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四、校外抽检结果处理

1.校外专家评阅意见结果分为“A、B、C”3个等级。若评阅意见均为“A”,则学生可进行论文答辩;若评阅意见中有“B”,则由学院组织相关学生根据评阅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需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论文答辩;若评阅专家意见中有“C”,则由学院组织相关学生根据评阅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2.对连续 2 年有“C”,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本科专业,学校将约谈相关学院主要领导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3.评阅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赵波 85166784

附件:1.《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21〕51号)

2.吉林大学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校外抽检名单

 3.《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校外抽检论文模块使用说明

教 务 处

2023年5月15日


1.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21〕51号).pdf 2.吉林大学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校外抽检名单.pdf 3.《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校外抽检论文模块使用说明.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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