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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表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点击: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办法》的通知

校人字[2021]159号

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学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表彰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人力资源处研究制定了《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办法》(校人字[2021]159号),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办法》(校人字[2021]159号)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1月4日


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办法(校人字[2021]159号)(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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