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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前沿论坛”、“跨学科学术论坛”实施办法

发表于:社会科学处 点击:

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综合的优势,营造学术氛围,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术交流,推动跨学科研究的开展,学校决定举办经常性的“学术前沿论坛”和“跨学科学术论坛”。具体办法如下。

一、论坛的承办

(一)“学术前沿论坛”由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和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课题组、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立项的“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课题组承办。

(二)“跨学科学术论坛”由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立项的“跨学科研究项目”课题组或其他跨学科研究课题组承办。

(三)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每年至少举办2场学术论坛;上述各类课题组在项目运行期内每年要举办1-2场学术论坛。各单位主管领导、各课题组负责人具体负责论坛的组织工作。

(四)每个单位(课题组)举办论坛的时间、地点由承办单位(课题组)提出,社会科学处统一协调安排。

二、论坛的内容

1、“学术前沿论坛”要围绕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问题或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论坛题目由各承办单位(课题组)提出。

2、“跨学科学术论坛”由承办单位(课题组)根据所承担项目的研究内容,针对学科交叉内容和方法,提出具有明显的跨学科研究价值的论坛主题。

3、论坛应包含主题发言、评论和自由讨论部分。“跨学科学术论坛”应有来自不同学科的发言人、评论人。论坛的学术和政治方向由论坛主持人负责把握。论坛原则上应有校外知名学者参与。

4、为切实提高论坛的质量和知名度,论坛鼓励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如邀请的校外学者符合名家讲座邀请条件,且在论坛做主题发言,社科处将给予相应的资助。

5、鼓励以重大课题申报方向作为论坛的主题,对于比较成熟的论坛主题申报当年度或下一年度国家或教育部重大课题者,学校将给予重点支持。

三、论坛的组织

1、举办论坛由承办单位(课题组)提出,由学校审核,并报请主管副校长和副书记批准。

2、论坛由承办单位(课题组)指定一名主持人,具体负责论坛的组织和主持工作。

3、论坛参加人员以承办单位教师、本课题组成员及相关学科教师为主,同时必须面向全校教师和研究生开放,尽可能吸引其它学科的师生参加。

4、论坛由承办单位(课题组)负责全程录音。论坛结束一周内,由承办单位(课题组)根据录音形成论坛实况记录稿。

5、论坛由社科处设计制作统一的宣传海报。

6、论坛所需经费由承办单位(课题组)和社科处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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