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储备人才,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旨在通过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持续支持,培养和稳定一批青年骨干力量,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和学术团队建设,力争在十年内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显著学术影响的青年学术骨干。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申请者政治立场坚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胸怀宽广,学风端正,具有较高的学术视野。
3.申请者须具备良好学术潜力,是校内该学科领域中的骨干,一般应具有海外学术研究经历或博士后研究经历。
4.申请者还须具备以下业务条件:
(1)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B类及以上科研项目。
(2)参加工作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公开发表至少3篇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一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
三、申请要求
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资助人数当年公布。
1.申报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的教师须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请书》,重点阐述个人前期的学术成就、参与的重要学术活动、下一步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以及创新之处等。
2. 申报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由社会科学处统一组织评选工作。
四、组织管理
1.学校组织成立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评审专家组,由主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负责相关遴选和考核工作。
2.入选“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的教师列入学校重点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培育期内全额资助一次国际高层次学术会议旅费,并优先支持参与各类高层次人才遴选推荐。
3.入选“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的教师每年资助3万元,连续资助三年。
4.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资助期满,经考核特别优秀者,直接列入“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考核优秀者,列入下一轮“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
5.入选“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的教师每年须提交一份工作报告,不按时提交报告及考核不合格者停拨后续经费。
五、附则
本办法由社会科学处负责解释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