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落实《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进一步加大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稳定和支持一批学术潜力巨大、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培养一批学术领军人物,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以高层次中青年学术人才培养为目标,通过多方面的持续支持,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快速成长,力争在十年内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术领军人才。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者政治立场坚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胸怀宽广,学风端正,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和较高的学术视野。
3.申请者须为我校该领域内拔尖学术人才,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和影响力,且须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的海外学术研究经历。
4.申请者须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或具备以下业务条件:
(1)承担过至少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公开发表至少5篇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一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
(3)在其研究方向上应有一支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一般为5-7人)为支撑。
三、申请要求
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资助人数当年公布。
1.申报“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的教师须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申请书》,重点阐述个人前期的学术成就、参与的重要学术活动、下一步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以及创新之处等。
2.申报“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由社会科学处统一组织评选工作。
四、组织管理
1.学校组织成立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评审专家组,由主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负责相关遴选和考核工作。
2.入选“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的教师列入学校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培育期内全额资助一次国际高层次学术会议旅费,并优先支持参与校外各类人才遴选推荐。
3.入选“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的教师每年资助科研经费5万元,连续资助三年。
4.入选“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的教师每年须提交一份工作报告;资助期满考核优秀者列入下一轮滚动资助名单,不按时提交报告及考核不合格者停拨后续经费。
五、附则
本办法由社会科学处负责解释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