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3〕144号
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需要,提升学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促进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改善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相对分散的现状,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1999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号令发布施行),经与相关部门协商,校长批准,调整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校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继
副组长:吴振武 杜 莉 陈 岗
成 员:赵 继 吴振武 杜 莉 陈 岗 董德明 赵丁选 赵 伟 孙长智 霍志刚
闫国生 胡 亮 刘国亮 李青山
二、知识产权工作联合办公室
知识产权工作联合办公室是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下设办事机构,挂靠科技处。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主 任:董德明
副主任:赵 伟 霍志刚 孙长智
秘 书:刘国亮 李青山
吉林大学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