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度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9—2022年)》(附件1)有关规定,对已获奖学金学生(附件2)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状况进行核实,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存在学习懈怠、品行不端的情形,应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如确需取消资格的,请学院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建议,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
二、学院报送材料
1.第七期奖励计划2020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
2.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4),另附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其中,班主任意见及签名可由辅导员老师完成。
3.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5),另附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汇总表(附件6)。
请各学院认真评审,并于10月23日(星期五)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鼎新楼c252资助管理科,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3101359002@qq.com,按照“学院+学生姓名”命名。如学院无取消和增补情况,附件5、附件6可不报送。
联系人:姜宇航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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