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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发表于:学生工作部 点击:
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2019年10月14日 12:32 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2000年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内地部分高校实施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以下简称奖励计划),共资助来自内地38所高校30940名优秀大学生完成了大学学业,累计资助金额超过1.22亿元人民币,得到受资助高校与学生的一致好评。鉴于奖励计划的丰硕成果,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决定,自2019年开始实施第七期奖励计划,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计划整体要求

奖励计划面向2018年入学的优秀贫困大学本科生选拔获奖学生,对获奖学生提供每人每月600元人民币的资助奖励,在校期间全年按10个月计算,即每人每年资助奖励6000元人民币。

学校将在每学年末(731日前)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并将结果向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报告。如评审合格,可连续获得该项奖学金,最多获得3年;如评审不合格,将取消资格。对因取消资格而空出的奖学金名额,由学校提出递补建议,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审核,报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审定。

二、申请人条件要求

1.家境贫寒的2018级本科生,属于我校经济关注对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努力学习,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勤俭诚信;

4.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生活俭朴;

5.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长春市2018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为830//月;

6.2019年度内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学生申报方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下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并严格按“填表须知”要求填写完整。

2.其他申报材料:

12018-2019学年成绩单原件(在学生办事大厅自助打印机打印);

2)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

3.学生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整后,于2019927日前上交至学院。

五、学院推荐

1.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2018级本科生中选拔,每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

2.院内评选结果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3.学院上报材料:

1)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的《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表内操行评语请辅导员老师填写电子版后打印申请表。院系领导意见栏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学院整理并加盖学院公章);

32018-2019学年成绩单原件(在学生办事大厅自助打印机打印);

4)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

4.材料的规范性及完整性影响到奖学金后期评审,请学院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学院逾期不审核推荐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奖学金申请。

5.各学院请于201910816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黄老师处(鼎新楼C254室)。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1271228766@qq.com,邮件以“学院+姓名+曾宪梓奖学金申请表”形式命名。

六、学校评审

1.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评资格,名额不再增补;

2.学校奖学金评审组评审,确定30名候选人,作为奖励计划拟获奖人选;

3.30名拟获奖人选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一周。

4.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学校上报至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审核,最终获奖名单由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审定。

请各学院和相关同学认真、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咨询。

联系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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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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