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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点击:

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我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战略部署的关键,是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环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国发〔202114号)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对标学校“十四五”规划,构建有利于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就业育人为导向,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就业工作体系模式,全面助力学生成才成功。

二、工作目标

坚持就业育人,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总目标,聚焦学生就业需求,健全就业工作制度机制,完善就业工作体系模式,优化就业工作生态格局,着力促进就业质量和毕业去向落实率“双提升”,着力推进教育指导与服务保障“双加强”,着力发挥学校主导与学院主体作用“双支撑”。观测点涉及就业质量、毕业去向落实率、升学率、出国(境)率、留吉就业率等。其中,就业质量包括落实国家战略情况、国计民生领域就业情况等。

三、组织领导

(一)吉林大学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1.长:姜治莹

副组长:郑伟涛王玉柱赵宏伟

员: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科研院、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校团委、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校友和基金工作办公室、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负责人

2.办公室设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3.主要职责:

1)推进落实“一把手”工程。

2)负责组织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划设计、重要举措实施、制度机制建设等工作。

3)定期听取就业工作汇报,研判就业形势,推进重点难点工作。

(二)院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1.长:书

副组长:相关副书记副院长

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本科生及研究生辅导员等人员

2.主要职责:

1)实施院级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2)督导本学院落实学校就业工作部署。

3)落实就业工作清单制度。

4)做好促就业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工作举措

(一)完善保障机制

推动校院两级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有效落实;配齐建强就业工作队伍,提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完善就业工作激励促进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就业工作。

1.牵头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内相关部门

(二)优化就业空间

拓宽市场性、政策性岗位就业渠道,加强校园招聘和网络招聘市场建设,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机会,做好政策性岗位、征兵入伍、基层就业等的宣传动员工作,建立校院两级就业和实习实践基地,推进毕业生留吉就业创业。

1.牵头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党委武装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内相关部门

(三)强化指导服务

深化就业育人工作,把就业教育、指导、服务全面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完善和推进有用有效、贴近贴实、分层分众的就业指导体系,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就业创业,强化就业实习实践,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加强学业指导,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1.牵头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内相关部门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优化“吉林大学就业网”“吉林大学毕业生精准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等就业信息化载体,利用好教育部“24365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推进“一站式”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

1.牵头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内相关部门

(五)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就业工作是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加强就业与招生培养协同联动,加强就业状况对招生和人才培养的反馈和引导,发挥就业大数据对招生计划安排、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1.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2.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六)规范统计核查评价

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和报送机制,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建立和完善就业评价体系,每年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1.牵头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强化责任落实

就业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学校改革发展和每个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落实校院两级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完善和强化由就业中心主导统筹,各学院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就业工作联动机制,凝聚合力全员促就业,保障就业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二)完善体系,全面规范,保障举措落地

就业中心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工作部署安排,制定和实施每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清单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规范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工作。每年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做出调整,确保各项就业工作任务有序有效推进。

(三)强化激励,全程督导,确保机制落好

将就业工作纳入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在学校年度学生工作集体和个人评优工作中实行就业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实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制度。实施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个人约谈制度。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工作具体任务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毕业生

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工作具体任务

一、完善保障机制

(一)牵头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具体任务:

1.推动学校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在工作层面有效落实,执行学校就业工作整体部署。

2.制定实施校领导定期带队走访用人单位制度。

3.制定实施定期向学校汇报学生就业工作制度。

4.统筹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

5.制定实施将就业工作纳入处级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学生工作评优指标体系。

6.制定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清单制度。

7.完善就业工作激励促进机制,对就业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约谈制度。

8.督导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就业工作。

9.发挥主导统筹作用,推进就业、招生、教学、学工、研工、心理、团委、科研、创新创业、校友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就业工作合力。

10.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校园招聘、宣讲、就业指导工作应对预案。

(二)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具体任务:

1.落实院级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将就业工作列入院级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就业工作,落实院级就业工作主体地位和主要作用。

2.逐项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清单制度。

3.健全就业工作专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专业教师、思政教师、管理人员等全员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模式。

二、优化就业空间

(一)牵头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党委武装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具体任务:

1.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汇集整理优质就业岗位信息,推动校内校外就业资源共享。

2.完善校园招聘组织与管理机制,做好校园招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促进网络招聘市场建设。

3.举办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做好春秋两季就业大市场的组织工作。

4.开展校地、校企深度合作,巩固和开发就业基地,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互设就业和人才工作站。

5.做好各级公务员、选调生项目和事业单位招考的宣传、组织、推荐等工作。

6.做好基层就业等政策性岗位的宣传、动员、配合工作,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扩大实施地方基层就业项目。

7.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特别是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组织、宣传、配合工作。

8.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推进就业实习见习,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

9.完善毕业生留吉就业促进和保障机制,加大对一汽集团等省内重点企业校园招聘的组织服务工作力度,提升毕业生留吉就业人数与质量。

10.落实各级双创政策,加强双创教育体系和实践平台建设,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构建良好的双创生态,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11.持续开发短期科研助理及管理助理岗位,协调推进短期科研助理及管理助理岗位专项经费设立工作。

(二)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友和基金工作办公室、校团委、短期科研助理及管理助理招录部门

具体任务:

1.院级主要负责人联系走访用人单位,巩固和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2.建立院级学生就业和实习基地。

3.做好校园招聘和网络招聘的组织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发布招聘信息。

4.配合做好各类政策性就业岗位的宣传、组织、推荐等工作。

5.宣传毕业生留吉就业政策,鼓励和引导毕业生服务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

6.开展“万名学生走千企”假期社会实践实习活动。

7.宣传并落实学校双创政策,培育挖掘学生创业典型。

8.设立短期科研助理及管理助理岗位,并做好聘任、管理、考核等工作。

三、强化指导服务

(一)牵头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具体任务:

1.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就业创业。

2.加强课程建设,引进优质资源,落实教育部“互联网+就业指导”直播课,完善《大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慕课,创建《大学生就业指导》微课。

3.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就业指导及校园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就业指导及校园招聘活动。

4.汇集优质培训指导资源,开展考研、公考、事业单位和国企招录等培训指导活动。

5.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做好岗位精准推送和就业能力提升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群体跟踪帮扶工作。

6.做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

7.选树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加强典型示范引领。

(二)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具体任务:

1.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朋辈分享会、校友交流会、主题党团日活动、班会和走访重点单位等形式引导毕业生树立家国情怀,服务国家战略。

2.组织参加教育部“互联网+就业指导”直播课,按照教学方案和工作手册开展好《大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慕课及线下讨论课。

3.开展全员谈心谈话,根据学生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指导服务。

4.组织参加学校开展的就业指导活动,结合学院实际,策划开展就业指导活动。

5.掌握重点群体就业状况,对低收入家庭、身体残疾等群体建立院级就业帮扶台账,协同就业中心开展重点帮扶。

6.协助开展国际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

7.加强学业指导、实践教学,提升毕业生升学、就业竞争力。

8.做好毕业生心理疏导工作。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牵头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具体任务:

1.做好就业网站、系统等的优化升级工作,建设就业信息“一体化”平台。

2.利用好教育部“24365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做好岗位精选、推送工作。

3.做好与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教务处信息系统对接工作,保障信息资源共享。

(二)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教务处、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

具体任务:

1.利用好校内外各类就业信息化平台,收集、分析、发布岗位需求信息。

2.做好学生基础信息共享和完善工作。

五、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一)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具体任务:

1.推进就业与专业设置的联动机制。

2.推进就业与招生联动机制。

3.推进就业与人才培养联动机制,为教学评估、学科评估提供支撑。

(二)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具体任务:

协同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招生和人才培养部门。

六、规范统计核查评价

(一)牵头单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具体任务:

1.执行“四不准”规定,推行和完善毕业生毕业去向统计标准和模式。

2.做好教育部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相关工作。

3.定期开展就业统计工作业务培训。

4.开展毕业去向逐级审核和就业佐证材料审查工作。

5.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6.建立和完善分层分类的就业评价指标体系。

(二)配合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具体任务:

1.掌握和维护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

2.开展就业统计自查和相关佐证材料审核报送工作。

3.做好院级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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